州判


词语读音
zhōu pàn
词语注音
ㄓㄡ ㄆㄢˋ

基本解释

州判州判为中国古代文官官职名,在清朝之位阶约为从七品。州判职能通常为地方衙门辅佐主官的基层官员编制,不过也为外派直隶州知州的左右手,如台湾府台东直隶州的州判。1912年清朝灭亡后,该官职废除。

词语解释

辞典解释州判zhōu pànㄓㄡ ㄆㄢˋ 职官名。清制,知州佐吏,为从七品官。职掌粮务、水利、防海、管河。

网络解释

州判 州判为中国古代文官官职名,在清朝之位阶约为从七品。州判职能通常为地方衙门辅佐主官的基层官员编制,不过也为外派直隶州知州的左右手,如台湾府台东直隶州的州判。1912年清朝灭亡后,该官职废除。
"州判"单字意思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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