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词语 | 意思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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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在勤 | 民生在勤【解释】人民的生计在于勤劳。【出处】《左传·宣公十二年》:“民生在勤,勤而不匮。” |
| 官民 | 官民官吏和百姓;官方和民间。 |
| 备民 | |
| 民功 | |
| 銀民 | 银民银民,读音为yínmínㄧㄣˊㄇㄧㄣˊ,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开采银矿的民户。 |
| 與民更始 | 【解释】更始:重新开始。原指封建帝王即位改元或采取某些重大措施。后比喻改革旧状。【出处】《庄子·盗跖》:“与天下更始,罢兵休卒。”《汉书·武帝纪》:“朕嘉唐虞而乐殷周,据旧以鉴新,其赦天下与民更始。”【近义词】除旧布新、与民同乐、休戚与共【反义词】鱼肉乡里、高高在上、横征暴敛【语法】偏正式;作谓语;含褒义 |
| 哲民 | |
| 公民基本义务 | 公民基本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基本责任。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公民对国家具有首要意义的义务:它构成普通法律规定的义务的基础。公民的基本义务与基本权利一起共同反映并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构成普通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义务的基础和原则。 |
| 憂民 | 忧民忧民【拼音】yōumín【注音】ㄧㄡㄇㄧㄣˊ【释义】谓关心人民疾苦。 |
| 民主 | |
| 國民住宅 | |
| 擾民 | 扰民具有某种影响力的人或组织粗暴对待相关民众利益的作法,一般指噪声扰民。 |
| 民事訴訟 |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特点:(1)民事诉讼既包括法院依法进行的审判活动,也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在这些活动中法院和各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2)法院的审判活动对民事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决定性作用,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则对民事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很大影响;(3)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围绕解决民事纠纷这一基本任务,由若干各有其中心任务的阶段组成,同时各个阶段相互衔接,依次连续进行。对民事诉讼的涵义,国外诉讼理论有不同学说。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认为,民事诉讼是法院根据当事人请求保护其私法上的权益的程序。英美法系国家对该问题不甚重视,较少明确解释。 |
| 耋民 | 耋民耋民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是diémín,是指年高望重之民。 |
| 民编 | 民编民编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是mínbiān,是指编入户籍的平民。 |
| 市民文學 | 【解释】封建社会后期,适应城市居民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文学。内容大多描写市民社会的生活和悲欢离合的故事,反映市民阶层的思想和愿望。宋元明话本是其代表作品。 |
| 遠民 | |
| 人民日報 | |
| 穑民 | 穑民农民《隶释·汉樊毅修华岳碑》:“惟风及雨,成我稷黍,穑民用章,康艾室宇。” |
| 悴民 | 悴民cuìmín谓忧时而不得志的人。清龚自珍《尊隐》:“仁心为干,古义为根,九流为华实,百氏为杝藩,枝叶昌洋,不可殚论,而从我嬉游其间,则可谓山中之悴民已矣。” |
| 成语 | 意思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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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忧国爱民 | 忧心国家,爱护百姓。 |
| 应天顺民 | 见“应天顺人”。 |
| 民不安枕 | 安:安稳。人民不能安心睡觉。形容生活极不稳定 |
| 国安民泰 | 安:安定;泰:平安。国家太平,人民安乐 |
| 民富国强 | 人民富裕,国家强盛。 |
| 元元之民 | 众百姓;善良的百姓。 |
| 化外之民 | 化:开化;民:民众。文明地区以外的民众,即没有开化的民众。旧时统治阶级的偏见,指中国教化达不到、法律管不着的少数民族。 |
| 劳民费财 | 亦作“劳民伤财”。 |
| 国困民穷 | 困:贫困。指国家贫困,人们穷苦 |
| 民困国贫 | 人民困苦,国家贫穷。 |
| 仁民爱物 | 仁:仁爱,同情、爱护或帮助。爱众人,进而爱护万物。旧指官吏仁爱贤能。 |
| 物阜民熙 | 阜:丰富;熙:吉祥。物产丰富,人民幸福 |
| 民惟邦本 | 惟:乃,是;邦:国家。人民是立国之本 |
| 民殷财阜 | 殷:殷实,富足;阜:丰富。民众富足,物产丰饶。 |
| 民有菜色 | 菜色:饥饿的脸色。形容因饥饿而显得营养不良的样子。 |
| 伐罪吊民 | 伐:讨伐。吊:慰问。讨伐有罪,拯救百姓。常用以作为发动战争的口号 |
| 吊民伐罪 | 吊:慰问;伐:讨伐。慰问受苦的人民,讨伐有罪的统治者。 |
| 关心民瘼 | 瘼:疾,疾苦。关心群众的疾苦。 |
| 民和年稔 | 犹言民乐年丰。 |
| 救世济民 | 挽救天下,拯济百姓。 |